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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百味(2 / 2)

同的脚步一盏盏亮起,将繁星点点的夜晚也照耀得明亮如昼,晏传义也得以将她们脸上的妆容看得更加仔细。

一些灯笼点亮之前没有发现的细节与美,现在都不请自来地映入晏传义眼帘。

林晚殊嘴上涂的胭脂,是一个极少能见到的颜色,需要用两种常用颜色的胭脂按照近乎严苛的比例,才能调出来,然后趁胭脂没发现自己内部的分子结构已改变,赶紧把它细细在嘴唇上晕开,然后就可以得到一个单看惊艳、又能让许多妆容更加出彩的颜色了。

不要问晏传义怎么知道的,难道他其实是什么性别不一样的姐妹,绝对不是那个原因。

而是因为,在林晚殊还深深痴迷着步择凡的时候,她有一次去见他的时候,就有过一次这样的操作,晏传义当时觉得这个过程观赏性挺强,就停下了手里算账的工作,屏住呼吸在远处默默看完了全程。

他还记得那一天他忘记自己算到哪一步了,后来还不得不把算盘拨回了原样,重算了一遍呢。

啊不是,其实晏传义此时此刻在认真思考的是,既然林晚殊这么用心地化妆,就千万不要让她失望,毕竟女人绝不会浪费每一次用心的妆容。

把这些事情或者知识点一串起来,晏传义就想通了——他真的不该在林晚殊面前表现得像一个怎样都行的冷场人。

所以晏传义像雪橇犬甩头颈部毛发里的脏东西一般,高频率地把自己的头甩了起来,以调整状态。

调整完,林晚殊和素娴已经买了一大把的烧烤炸串,每一道炸得酥脆的食物表面都裹着浓郁的酱汁,一边走一边散发出勾人馋虫的香味,直到和这家面积虽不大、却以美味名动京城的小菜馆所散发出来的香味撞在一起。

小饭馆的掌柜是一对年老却都显年轻的夫妇,与他们有点坡脚却每时每刻都在卖力干活又容貌英俊的弟弟。

哪怕是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来这小饭馆,就算是吃不完会浪费,也一定要点上这么三道菜。

一是山药菌菇鸡汤,清脆绵密的山药口感极佳,晒足日头的菌菇醇香浓厚,以谷物为饲的母鸡肉质鲜美有嚼劲儿,用最厚实的柴火煲上一两个时辰后出来的汤汁,洁白如牛奶却又清澈似淡茶。用勺子轻轻搅拌几个回合,就会冒出香味扑鼻的腾腾热气,那香味光是闻着就让人身子很暖和。

作为一家不算昂贵高档的菜馆,掌柜夫妇不会用多么高级的餐具来盛放这些美味佳肴,食客们常常拿到不是碗沿上有小缺口,就是碗体上有头发丝儿一般裂缝的盘子或大碗,但这些不够完美的小细节,反而给食客们添了一种最温馨怡然的气氛。

二是红烧鲤鱼,造型并比不得玉景楼的那些价值不菲的鱼类菜品,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条完鱼,配上一些颜色鲜艳的蔬菜,鱼肉鲜美细嫩,口感层次丰富,鱼皮被炸得酥脆,一口下去满是油香。但最绝的还是那鲤鱼置身于其中的酱汁,香浓得吃完这道菜之后,连用过的筷子都会变成一道有特色的美味小吃。有些饿极了的食客,会点一碗阳春面,加两勺鲤鱼的汤汁拌起来,然后一通狼吞虎咽。

三是凉拌时蔬,也是一道乍一看平平无奇的简单菜肴,吃起来却令人难以忘记,那些新鲜小菜表面均匀裹着的凉拌汁,有味却又解腻刮油,既适合下饭,也适合在大鱼大肉后来上这么几筷子。

但她们这么多人,怎么能只点这三道撑破肚子浪费钱也要点的招牌菜,刚入座不久,小小的桌面上便摆满了菜肴,连从甜水摊子上买来的不如巴掌大的冰酪,都没有地方放下了。

“这可是娘和舅母们,都特意换上更平常的衣裳,也要光顾的小店呢!”

林晚殊轻轻抓起一截袖子就要拿起筷子,明媚一笑之后,略显放肆地“嘻嘻嘻嘻”了起来。

晏传义则好像面无表情地,给林晚殊盛了一碗山药菌菇鸡汤,看她朱唇边还有那炸串上面的油。

在强迫症的驱使下,晏传义让他金丝雪衣上那会泛着浅浅金光的衣袖一角,看起来像是自己会动手一般,借着递汤碗的功夫,拭去了她嘴角的油。

眼前的光线忽然暗了又忽然亮了,然后林晚殊嘴边的油,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没了。

她突然觉得有一点点惊喜——

虽然跟金丝雪衣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关系,但林晚殊每次看那洁白棉线里压着一条条金丝的雪衣,在黑暗之处也能有阳光照耀之感,哪怕在一群颜色很鲜艳的衣服中也最为惹眼,就一直以为金丝雪衣的触感也像它给人的视觉感受那般,是凌厉的,是有一种优雅的攻击性的。

但这一次用自己的肌肤去触碰它,才知道它的材质手感原来是柔软细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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