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九年,谷雨。
裕安城今日格外的人多热闹,熙攘在路边两侧,即使宽敞也免不了人挤人的现象。人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街头,都想争看隆重的接亲。
有外来的还不解,拉拢一位老民道:“怎么那么大派场?”
老民看了他一眼,解释道:“今日可是裕安城第一才女出嫁。”
哦,原来是裕安城第一才女,那就不见怪了。要说这第一才女是谁,那必然是尚书府的宝贝千金——施云锦。
要说为何会有那么大的派场,这才女为民解过难,为皇帝担过忧,更为整个国家出谋划策过。可谓是天仙般的容颜,文昌星般的智慧。
而她的另一半则是大皇子,平城王谢煜。
有人奇怪,平城王谢煜是四个皇子中最不得皇帝怜喜的一个,而施云锦作为才女怎会与他成亲?
要论四个皇子谁最讨喜,那便是四皇子谢荇了。明煌皇后与皇帝执手共守着大好山河,两人的感情如铜锁一般坚不可摧,四皇子谢荇作为皇后的儿子肯是最得宠的。
施云锦的意中人并非谢煜,而是谢荇。
洞房花烛夜,本是每对新人最幸福的时刻,凤冠霞帔,红袍锦衣,有郎君在,有悦人囍。
但是,施云锦巴不得这种仪式快点结束。
此时她一人在屋内等着,简直犯困。料想谢煜不会过来,施云锦也放纵了,微微撩起红盖头,巡视着四周。
干净敞亮,还有股淡淡的香味。
小半天都没进过食了,肚子甚是饥肠辘辘。施云锦站起身,金银华丽的头饰差点没让她倒下,摸索到桌边的糕点时,塞了一块进嘴中。
“咳咳。”
突然的声音介入吓了施云锦一跳,她抬头一看,原来是眷属系统。
施云锦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眷属系统抛开她的问题,道:“没忘记你的任务吧?”
施云锦点了点头,又忽然有些恍惚,自她穿书以来,都快忘记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
这件事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施云锦是个苦命的码字作者,却在女主的口碑急速下滑时穿进了自己创造的小说中挽救这一场面。
好消息是,不仅仅是她一人穿进了书中,还有编辑婉怡。
坏消息是,本想魂穿女主速战速决,没想到穿成了恶毒女配。
天要亡我,地也不帮,属实没辙。
所以施云锦任命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来挽救女主的口碑。
与谢煜成亲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先皇还未薨时,就已经订了这门婚事。天命不可违,但施云锦也料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与他无任何交集。
只因谢煜为人难以令人揣摩,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女主沈夙和男主谢荇才是这本小说的重头戏。
而她单单只是谢煜的妃子,后宫又不止于她,一年见一次那才最好!
施云锦越想越美好,却被糕点噎住了,急寻找水的她无暇顾及桌子上的是壶酒,抓起来就喝了个精光。
这酒喝的越急,也品不出来是什么味道,但后劲却非常大。施云锦一头栽倒床上,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记不清,就这样浑浑噩噩睡了一觉。
再次睁眼的时候已是天亮,头甚是疼,施云锦缓了一会儿后,才发觉自己竟然是在床上入睡的,被褥也盖上了,婚衣也脱去了,更也是梳妆清理过了。
谢煜昨日回来了?施云锦一时觉得应该不会,以谢煜这人的脾气,对她是厌烦,更不会为她做这些。
唤了声婢女,果不其然,不是谢煜所为。
如今她已成了谢煜的王妃,眼下最重要的便是完成系统交代的任务。
沈夙自小和谢煜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沈夙对他的感情甚至都超越过了对男主谢荇的感情,但谢煜有野心,不为儿女情长,不为私欲,想要的会用尽一切手段,所以他不少伤过沈夙的心。
施云锦的任务就是不让谢煜再作妖,尽量少出现在沈夙的眼下,发展长远。
眷属系统本给过施云锦两个选择,一是挑拨谢煜爱上她,被施云锦一口回绝了;二便是拉着谢煜一起陪葬的结局。
无疑,两个选择对于施云锦来说都如同跳地狱般,但相对于留下的情情爱爱,施云锦还是选择了第二个。
女配和反派一起陪葬,小说常有的桥段。
后者她是解放了,只是拉了个反派下水而已。
但谢煜这人心思缜密先不说,对每个人都有警惕之心,她又怎能注意到谢煜的一举一动呢?
“获取他的信任!”
婉怡的声音属实吓了施云锦一大跳,她无奈:“你就不能先打个招呼。”
“一时看你想的出神入化,不好打扰。”
施云锦道:“说是简单,又怎么能获得他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