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褪去,雨后空气清晰,鼻息之间还带着一丝凛冽,向晚意爱极了这种天地皆在她咫尺之间的感觉。
路行琛驾着纯血马跟到她的身侧,阳光投在路旁英国栎的枝干上,影影绰绰的光影倾洒在他的身上,好看的侧脸,修长的脖颈一点一点显现,他的表情如此肆意张扬,带着一切尽在掌控中的自信,那嘴角扬起的弧度也让向晚意的心漾起波澜。
心跳快得厉害,不知是因为骑马还是因为身边的人。
“我要加速了!看谁先跟上公爵!hia!”
向晚意玩心大发,甩了甩缰绳,加速冲了出去,而Lily不愧是冠军马,不一会儿就咬紧了公爵的弗里斯兰,三个人连成一条线,看上去十分激烈。
然而他们三人,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旁公路上幽幽驶过一辆Mini,半开的车窗伸出一个黑亮的镜头,连串咔嚓声拍下他们策马奔腾的照片,那人只露出一双亮蓝色眸子,看过照片后双眼危险眯起,随即车窗缓缓关闭,加速扬长而去。
冈特公爵玫瑰园占地好几公顷,是全英鲜切花的重要提供地之一,当他摇身一变,穿着朴素花匠装,脚蹬胶皮水鞋走进花圃埋头干活时,依然没有对《永乐大典》将何去何从发表任何表示。
他就像此时约克郡的天气,阴晴不定难以捉摸,向晚意向路行琛投去了一个担忧的眼神,路行琛不着痕迹地摇摇头。
不担心,路行琛总会有办法的。
两人没再多想,撸起袖子跟着下了花圃,老公爵做什么,他们就学着做什么,向晚意自己平时也会照顾花,干起来并不马虎,而路行琛,他学什么像什么。
老公爵抬头深深望他们一眼,没来由变得有些烦躁,配上那头凌乱的头发,显得他像一只困兽,挖土的动作逐渐夹杂上情绪。
闷气生了很久,也想明白了什么,该给远道而来的客人们他们应有的待遇,那边向晚意和路行琛还在埋头苦干,冈特公爵停下来,一屁股坐在松软的红土里,缓缓开口道:“和你们讲讲我和Grace的故事吧。”
他的声音很干涩,不知道是因为许久没说话喉咙发紧还是因为他并不习惯于在外人面前表达心意,向晚意和路行琛立马停下手头的活计。
“我父母挺糟糕的,就像娱乐小报里写的一样烂,从小就在他们互相指责和羞辱中长大,不出意外的,我也变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人,我叛逆、傲慢,是个不折不扣的刺头,平等的讨厌每一个人。”
老公爵自嘲一笑,他从不掩饰自己性格上的缺陷。
“我讨厌被束缚的人生,向往自由,那时候他们逼我娶瑞典一个什么家族的千金,一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女人,呵,结什么婚?结了以后像他们一样每天想尽最恶毒的语言去攻击彼此?我直接告诉他们我是不婚主义,那个女人谁爱娶谁娶,当晚我就跑去了伦敦投靠兄弟搞乐队,连学都不上了。”
“我玩死核的,你们应该不太懂,总之是另类中的另类,除了演出每天喝的烂醉,就是不想醒着面对自己的人生,直到那天早晨,我宿醉在街上给自己摔破了相,走家一家咖啡馆吃点早餐醒酒,看到Grace手捧一束百合花走了进来。”
“她进店第一件事不是点餐,而是径直走到我的面前,递给我一块手帕,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先生,你的额头在流血’。哈哈哈哈,我到现在都清楚的记得她的样子,那天阳光太好了,正好洒在她微卷的红色头发上,怀里的百合纯洁无暇,整个人都在发着光,我对上那双小鹿一样的眼睛,那一眼我便知道我完了。”
“我那时更加不修边幅,像个流浪汉,没人愿意靠近我,但是Grace却勇敢走到我的面前,我从来没想过放浪形骸的自己会爱上一个乖乖女,我为了配得上她重新回到了学校,她是历史系的,所以我千方百计收回来《永乐大典》讨她开心的。”
向晚意听到这里有些震撼,在命中注定面前,所有的暴戾都被驯服,像是心中空缺多年的漏洞被补全,找到了自己人生拼图的另一半,Grace是一首歌里最动人心弦的主旋律。
冈特公爵苦笑着一把一把将红土抓起又洒下,他眉头紧皱,挣扎了许久,直到看到面前向晚意路行琛紧紧相牵的手,缱绻的对视,想起他和Grace曾经有用的过往,突然一切都释怀了。
“Grace十分不屑大英博物馆的做派,她其实说过,《永乐大典》如此珍贵,应该归还原本属于它的地方,这几册书的钱我不在乎,但请原谅一个老头子想要留住爱人痕迹的私心……”
他起身拍拍裤子上沾的土,对他们朗声说道:“陪我这么一个古怪的老头子待了这么久,也算是难为你们了,回去吧,管家会把想要的东西交给你们的,我相信Grace也会支持我的决定。”
冈特公爵终于同意将《永乐大典》赠予他们,这件堪称mission impossible的任务也终于在一个多月后迎来最好的结局。
路行琛满面欣喜却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