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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1 / 2)

1

事情发生之前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哥谭市民,在保命之余努力赚钱,争取给自己再买一套意外险。

直到小丑突然倒在我家门口。

他的神情苍白静寂,他的□□虚弱无力,他的四周了无生息。

没有一个哥谭人能够拒绝这种场面。

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是犯了每个哥谭人都会犯的错。

何况他还是小丑。

哪一个哥谭人能拒绝小丑呢。

2

所以我把他给杀了。

杀完以后还分尸了。

他的一部分血液被冲到了下水道里,一部分身体被埋在了树下,另一部分身体被我套上袋子扔到了郊外。

当我看到埋小丑尸体的那棵树枯死时,我觉得自己摊上大事了。

果然,我被认定是下水道投毒事件的嫌疑人,羁押到了哥谭市警察局。

小丑,这个有毒的男人。

我恨他。

3

本来我是打算狡辩的,后来一想,既然已经被逮捕,那我也不必垂死挣扎,何况哥谭还没有死刑。

像我们这种漫画世界,无论是路人还是罪犯都充满了危机,如果我没有被法律惩戒,就会被义警惩罚。

尤其我们的城市传说蝙蝠侠是真实存在的,听说他不仅穿紧身衣玩小飞镖,还很会搞S.M。

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果断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按照程度来说,杀人只是威胁到个人的生命健康,下水道投毒则属于恐怖主义的一个分支,不管量刑还是判罚都理当是后者更重一些。

二者择一,我当然要供认那个较为轻松的。

4

我非常有杀死小丑的动机。

上上上上上个月小丑抢劫银行,刚好赶上我妈在银行收银。

上上个月小丑在游乐场策划了一场爆炸,我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成员雪上加霜,彻底父母双亡。

诚然哥谭市民父母双全的概率不是很高,但双亲死在同一个罪犯的不同案件这种事情也算罕见。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哥谭没有死刑这个事情。

作为小丑搞事行为的受害者,我对哥谭没有死刑这个事情可谓是深恶痛绝。

但作为一个杀人犯,我觉得这真他娘的是个好东西。

所以说屁股决定立场,想必其他罪犯也会这么想。

所以整个事情就很耐人寻味,因为美利坚各州都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立法权,很难想象那些始终不同意死刑通过的议员们对自己会成为罪犯这件事究竟是怀抱着怎样强大的信心。

我在杀死小丑之前都没有这样的信心。

5

小丑的死亡对我来说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它让我更加清醒了,我想起了很多理论上不应该想起的东西。

宗教方面通常把这种现象称为觉醒前世记忆,而科学侧则更喜欢平行宇宙碰撞导致脑电波交叉这个说法。

当然心理医生会更加倾向于我疯了,但客观一点,我连这个世界的本质是美漫都知道了,我才是整个世界最清醒的人。

或许死侍也是,听我基友说他可以打破次元壁。

其实我不太懂美漫,我对超级英雄的认知主要来自于我热衷于超英电影的基友日夜不休地给我卖安利。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更倾向于日漫。

早知我会穿到这里来,我就该吃了她的安利。

6

我全部的超级英雄知识就是超蝙是真的,蝙蝠侠和钢铁侠姐妹情深,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和冬日战士大三角,冬日战士和黑寡妇鹣鲽情深,黑寡妇和神奇女侠百合花开,神奇女侠又分别和超人蝙蝠侠谈过恋爱。

但除了他们的英雄名字和混乱关系,我一无所知。

甚至因为我基友的泥塑倾向,我连其中几位的性别都无从确认。

毕竟哥谭人民众所周知的排外。

哥谭这座神奇的城市排外到什么地步,就连我这个从出生到就学再到工作都从未离开过哥谭的纯种哥谭市民到外地出差之后再回到哥谭,都会被哥谭市民以异样的眼光看上一个星期,仿佛我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感染了什么外地病毒。

更别提看外地新闻和超级英雄了。

哥谭订阅量最高的报纸永远是哥谭日报,收视率最高的也永远是哥谭电视台。

而哥谭日报和哥谭电视台很少报道外地人。

比起超级英雄拯救世界,哥谭人民显然更关注今夜和布鲁斯韦恩睡觉的是谁。

有13.7%的哥谭人民把票投给了蝙蝠侠。

鉴于蝙蝠侠需要夜巡,这个投票的可信度不是很高。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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