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隐私权吗?还是我根本没有魅力可言。
总而言之气死我了。
这鬼地方待不下去了。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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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决定越狱。
越狱,可以称之为阿卡姆疯人院的一种团建活动,大家频繁参与但收效甚微,一定程度上调节了阿卡姆病友之间的僵硬关系——这种团建远比上市公司团建要受欢迎得多,至少人人都乐于参与。
当我提出要越狱时,小丑女和毒藤女纷纷响应。
不是说企鹅人就不想跑,只是美女的事和臭男人有什么关系,我们的计划当然不会拉他们入伙。
制定计划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我们的病房离得并不近,每天只有吃饭和放风的时候能出来见面。起先我们约定晚上月黑风高的时候跑路,但因我们的病房不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我不信任她们的同时她们也不信任我,我们都只想着自己,完全不在乎对方死活,导致双方配合起来很难,计划不能进行下去。
正常人真的很难想象我们这个充满不信任的小团体究竟是如何维持的。
逃脱计划是在放风的时候落成的。
放风也是哥谭人权理事会的杰作,他们主张罪犯需要人权,精神病人更需要人权,这给了阿卡姆的精神病罪犯很多活动的余地,有些□□大佬甚至特地入狱和监狱内的合作方谈生意——某种意义上,阿卡姆疯人院的安全性比外面要高得多。
好比说企鹅人就是进来和双面人洽谈合作事宜,刚好赶上阿卡姆设施更新,企鹅人的越狱经验未能与时俱进,导致他到现在都还没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