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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调查清楚了硕鼠确实是硕鼠(5 / 7)

我麦。”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

虽说这硕鼠,是暗指朝廷中的贪官污吏,鸭脖青虫。

但不管是指着什么,他终究是硕鼠,这也终究是一首,写照农人斥骂硕鼠的诗歌。

夕阳西下,老头儿直起身子。

在地里刨了一天,已是满身污泥。

“哎呀,总要有人,沾得满身污泥。”

这时候,他才摘下斗笠,擦了把身上的汗水,脚下的草鞋,相互蹬着,想要将泥给蹭下来。

“凌迟.得多疼啊。”

他撇了撇嘴,这天底下,还能有在凌迟之中,一声不吭的人?

还被说,真有。

比如说,被他毒成哑巴的高让。

“搅乱天下,却看不到天下乱局,岂不是很没有意思?”

老头露出了一个阴恻恻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

正是贾无忌。

区区一计,固然收获颇多,甚至一箭多雕。

可又怎么值得,他把命都赔进去?

大牢是我家,在家里待了那么久,还能找不到一个替身?

之前被从交州押送到琼州,已经几乎失了智的高让,就挺不错的。

一样的精于谋算,一样的为人阴毒,就是太低端了。

面貌上有些出入,也没太大问题。

别说百姓了,就连整个朝中,这位一向运筹帷幄于大牢之中的贾无忌。

也没多少人认识。

更遑论“贾无忌”被凌迟时,朝中有分量的文武,或有事在身,或于情不忍,根本没出现在现场。

再说了,押送的时候,就披头散发衣衫凌乱,又被砸得头破血流。

头发血迹凝结在一起,直接遮住了脸,哪还分辨得出来?

皇帝在交州的时候,贾无忌说是在琼州一手遮了半边天也不为过,这么点事儿,轻轻松松。

“朝堂,确实不是个好地方。”

贾无忌悠悠然一句,扛着锄头回家去。

就这么一年的朝堂生涯,他就把官员、世家、百姓,全都得罪了。

萧元常这种人,廉汉升这种直肠子,都能不断排挤他。

虽说当皇帝的孤臣,倒也能自保。

但皇帝脑袋里,全是亲征。

万一哪天亲征在外,没来得及保住呢?

贾无忌觉得,急流勇退,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他看得很清楚。

以前他不当平民老百姓,是因为战乱之时,百姓们连性命都得不到保证。

不说吃的,只要不被变成吃的,那就不错了。

现在则不同。

以当今皇帝的行事风格来看,百姓指不定,是过的最好的。

而且琼州作为大汉的大后方,产粮之地,有交州、洛祭岛为左右掩护。

又经过一次叛乱,将有心之人筛了个干净之后,必然是最为安稳的地方。

还有天气。

贾无忌这辈子到过许多地方,也不得不称赞一句,琼州的气候确实好。

养人。

要是以后兴复汉室还于旧都了,还得去长安当值。

长安有啥好的啊,他又不求大富大贵,对功名利禄也不太上心,还真不如在琼州宝地,颐养天年。

再说了,身处田埂之间,难道就不能继续替皇帝出谋划策吗?

想着想着,他从怀里掏出几封书信,自言自语道:

“那才是老夫费劲心力,留下的东西啊!”

这辈子,他什么都不需要。

这几封世家、萧元常、廉汉升等人,急报送与在交州亲征的皇帝后,皇帝的回信,就是他这辈子觉得最珍贵的东西。

“啊嚏——”

贾无忌忽然打了个大喷嚏,浑身一抖。

“怪了,老夫觉得归田之后,身子骨越发硬朗了,起码能再活个百八十年。”

“怎会感染风寒?”

——

“呜呜呜哇——”

却见得南门碑前,就在刘恪带着文武,回朝之时。

廉汉升这个直肠子,抱着贾无忌那无名无姓的空碑,猛地大哭。

贾无忌如此忠心为国,自己竟是一直在误解他。

不仅在之前就急报上奏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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