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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美女比较呢?

装疯卖傻,我很擅长。

她看着我问她哥怎么回去。

他说我送他。

你们住一起了吗?她依旧没问我,我猜是她还不清楚要如何称呼我。

在她试图从我脸上看出个所以然来之前我抢答说没有。

回去时候他拦着我不让我进驾驶座。

我问他干嘛。

他说怕我把车开回自己家,把他丢这儿。

我说你什么毛病。

他问我刚才为什么否认和他住一起。

我脑子一热差点说:你不是想让你妹回家吗。好在小风一吹,我还是耐心和他解释说我怕你爸妈知道。

你爸妈知道,我爸妈也就会知道。

到时候不太好办。

我捏了一下他的手腕,他疼得放下了手。

我借机钻到车里,打开空调。

18

第二天他的右手肿了。

肿到他衬衫袖口扣不上。

于是他选择不出门。真没想到他对自己的形象还挺有包袱。

于是在出门前我有幸认识了他的特助。

对方对于我的存在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也许这就是专业素养。

他一本正经板着脸和说话的样子有点好笑,尤其是配上肿胀的手臂。

他透过眼镜看我,示意我别笑。

说真的,他这金丝边眼镜真挺唬人,看起来让他和影视剧里出现的总裁一模一样。

不过我觉得他还是戴黑框更顺眼。

特助带来的早饭比我放在冰箱里的所有冷冻食品加起来还要丰盛。

美餐一顿后我出门搬砖。

回来的时候特助把晚饭也悉数安排好,潇洒离去,不留功与名。

他是田螺姑娘,比我更适合待在这里。

19

m先生的手直到五天后才好利索。

刚好是周末,我带他出去看电影。

以他对电影院的陌生程度我估计他起码五年没来过这种地方。当然,他可能有家庭影院。

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他不感兴趣。

这就是我和他的区别,虽然我们都对虫子这种古怪的东西感兴趣,但他喜欢虫子就不去喜欢漫画。

而我即使喜欢虫子,却也要分出时间去干其他事情。

比如谈恋爱。

而现在谈恋爱的弊端就显现出了出来。因为我的前男友正款款向我走来。

我选了全城最贵(最杀猪)的电影院,还能有这种巧遇,说明什么?

说明他正在泡妹,泡的还是有钱妹。

他和我打招呼,叫的还是我英文名。

这人都毕业两年了还没改掉他那小留做派,潮牌一身。

介绍一下?m先生和我说。

我一时语塞,喊出了对方的中文大名。

然后两边都不再说话,最后还是m先生伸手做了个自我介绍。

他说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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