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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章(2 / 3)

告就可以被釋放;我只想你們回家問問你們家的男性廚師和打鐵的鐵匠,問他們可曾見到過有人的皮膚碰觸過燒紅的金屬後,是沒有受傷的,包括即時檢查和三天以後檢查哦!如果他們說有見到過,那就讓他們本人即場示範人如何碰觸過燒紅的金屬而不受傷!

體重鑑定,不是說女巫的體重很輕,不會超過 5 公斤。如果一個身高正常的女人被告過秤時不足 5 公斤,被告無疑就是女巫了,我想說如果有人在我的國家找出這樣的人,不說是男是女,應該先讓那人看醫生,因為如果那人身高正常,但體重不會超過 5 公斤,可以肯定那人快病死了或已經死了,也不用裁判官去燒死他!超過了 5 公斤,那也未必說明被告不是女巫,因為,女巫可以用魔鬼賦予的魔力,事先讓秤中了魔法。我只想問如果被告人能用魔法控制秤,那為什麼他不用魔法控制裁判官們或者是洗去原告人的記憶?

眼淚鑑定,人們不是認為女巫不會流淚。鑑定時被告被弄哭,如果沒有眼淚,被告就是女巫,而如果女巫哭出了眼淚,那就是魔鬼在作怪,除非判明為真哭,否則被告照樣有罪。這根本沒有標準,人人心思城府不一,如何界定甚麼時候應該哭,又如何界定是真哭?我還是想問如果被告人能用魔鬼作怪,那他為什麼不控制裁判官們或者是洗去原告人的記憶?還有,男性廚師們曾跟我說過,他們在切一個新鮮未浸洗或加熱過的洋蔥時,就會流淚,你們看,區區切新鮮洋蔥已經能使任何人流淚,眼淚鑑定根本不能作為準則!

針刺鑑定,通常說,女子是否是女巫,取決於被告被針刺時是否流血。人們認為,女巫與魔鬼結盟,身上會有魔鬼留下的印記,針刺這些印記,女巫不會感到疼痛也不會流血;可是我還聽到有另一說:用針刺"女巫"的身體,如果她感覺到疼,就說明她是女巫。如果她毫無反應,就說明她無罪;以上有兩種完全相反的兩種說法,究竟那種說法是說謊,還是兩種說法都是胡言亂語?

還有,水淹鑑定,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比較通俗的是,把被告手腳捆起來,再用一根繩子繫上,然後把女巫扔到池塘或河裏。如果被告漂在水面上,那無疑就是女巫了,因為,女巫體重輕是眾所周知的。如果被告沉到了水裏,那就無罪。於是,有罪的被撈起來燒死了,無罪的也在檢驗時淹死了! (維基百科, 無日期)

事實上,這些所謂的檢驗方法,沒有一個是不以傷害和折磨被告人為樂的,就我所知,有很多被告人就像水驗法一般,都沒有支持到被判定為沒有罪時,就被折磨死了!

難道凡被懷疑是女巫的,就一定是女巫嗎?」 (愛偷懶的老郭, 2019)

亨利用力拿起<女巫之錘>,丟到地上,以示憤怒!

眾臣:「……」

克倫威爾想了想,說:「……」

亨利點頭,說:「這也是一個好方向!」

克倫威爾知道國王是特事拿此事出來管的,因此得確保宗教裁判所的存在,不會成為又一個迫害新教徒的手段,他又說:「……」

剛回來英格蘭,只休息了數小時就被亨利拉來參加會議的亨利妹婿,薩福克公爵,查理斯布蘭登接口說:「陛下,既然如此,可找專業人士出台一部關於巫術的審判法來解決巫術審判中的不公現象!

我就聽說在兩年前(1538年)西班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就警告過法官們不要相信《女巫之錘》中的內容!還在裁判所特別會議中指出「女巫在想像中存在」!

……」

亨利說:「那就讓宗教研究者們確定一套可靠的審判方法與審判流程,然後將草案送給我過目;只不過,你們,還有負責的宗教研究者們,先給我熟讀這四本書!」

亨利招手,侍衛們抬出四個大木箱並打開,給每名樞密院大臣每人派四本書:《魔法師和巫術問題——文人不信和愚民輕信》、《魔怪的幻想、咒語和毒藥》、《論審案的謹慎性或對女巫的起訴》和《論妖術》! (dior13dior13, 2009) (知行路上話歷史, 2020) (姚朋, 2010)

眾臣:「……」

亨利說:「我知道獵巫是很古老的傳統,在世人心中根深柢固,我也不打算完全推翻巫術審判,只是,要讓負責審判的人員嚴謹一些,壓止誣告和誤判,盡全力防止有無辜的基督徒慘死,這不是我們上層社會應該做的嗎?」

眾臣:「……」

亨利又說:「此事,交給諾福公爵負責!」

一直被投閒置散的湯瑪斯侯活(諾福公爵)呆一呆,然後答:「僅奉御命!」

亨利想了想,又說:「還有,加兩條條款入草案,……」

眾臣倒抽一口氣,明白這下子巫術舉報絕對會大幅降低,要知道很多人明知有錢人難上天堂,但仍是拼命的賺錢,他們怎麼捨得拿三分之一的家產來賭教會一定會判被告人有罪?

其實以亨利的角度來看,一條無辜人命,即便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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