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迹。
白清:“你受伤了?”
阮烬:“前日那群畜生围攻时咬的,不过,它们也没占到便宜,我杀了它们的狼王。”
白清:……
你牛逼。
因为阮烬的腿受伤,我得一路搀着他往前走,只要尝试着穿过密林,或许还有生机,不过阮烬似乎很有野外生存经验,时不时能在半路的空地上找到许多野味,有时候是一窝野兔子,有时候是几条肥鱼。
走了一整天,随着天色变暗,周边的树丛里又出现悉悉碎碎的动静。
白清:“喂,你有没有听到?”
阮烬:“嗯,那群畜生又追过来了。”
白清:……
果然,狼是世界上最不能招惹的动物,头狼都死了,还不忘追捕猎物。不愧是《复仇之焰》的世界,动物都透着报仇的尿性。
“狼王大哥,冤有头债有主,你可千万别来吃我。”
阮烬打量着东张西望的白清,听不清她嘴里嘀嘀咕咕的再说什么。
“听说狼群在遇到食物时,也会挑挑拣拣,比如说我们两个人,一定是你比较好吃。”
你不说话能死!
白清:“谢谢夸奖。”
阮烬狭长的眸子看着我:“不客气,总之,群狼今晚至少要吃掉我们两个中的一个,运气不好的话,两个都吃掉,你说我们俩个谁先被吃?”
当然是你,你个小瘸子,老娘腿脚利索,绝对上树比你快。
白清:“当然是我,我细皮嫩肉,您大业未成,可不能被吃了。”
男人盯着白清,他尝试了无数次去观察,可是就是不能她的脸上发现一丝欺骗的意味,不如趁着今夜就试试,生死攸关的时候,亲父子都难说,更何况是所谓的‘同伙儿’。
阮烬嘴角透着似是而非的笑意:“那就辛苦你了。”
“不知道狼群是会先啃你的脖子,还是先掏你的内脏?”
白清:……
你死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