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来郑州出差了,回到郑州,见到了好朋友宋玉。
两人一块去吃叶秋最喜欢吃的小吃--挞挞面,两人一块去压马路,两人一块去逛街,两人一块去逛书店,两人一起大声唱歌。
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感觉,就是像拥有全世界。
好美好呀,想到,叶秋就弯了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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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大学的时候,老爱去郑州人民路的一家新华书店蹭书看,里面有很多她更年轻时的记忆。
所以,到了里面有很多她一个人沉浸在书里的那个感觉,感觉真~自在、美好、恬静。
她买了两本书,不,三本书,送了宋玉一本《城南旧事》,她留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朝花夕拾》。
之所以买了《唐诗三百首》,是感觉以前上学的时候,没有觉得那些朗朗上口的诗句多美好,但是,大了才明白其中美好,好吧,好庸俗的词。可是,叶秋文采浅薄,目前还好就想到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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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是,工作很顺利,签完合同直接回家了,叶秋好幸福呀,四个月没有返家了。
离开家的时候,叶秋带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水煎包,可是,竟然感觉没那么好吃了。
就好像鲁迅在书里说过的那样:
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及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叶秋思乡的蛊惑。后来,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取。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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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越发想要一个梦想的房子,什么样的房子是梦想的房子呢?
大抵是:家里有客厅,客厅有扇窗,窗下是沙发,窗上是白纱,窗外是绿树。
她最近就在幻想拥有这种房子,可目前她还没有能力去得到这种房子。
于是只好想办法,装扮自己的小房子。
心理学上说,一个人的房子代表一个人的心,那叶秋的这颗心,真的很怕冷呀。
她刚搬到目前这个房子的时候,就给除了卫生间的地方,铺满了绿色毛茸茸的地毯,很温馨。
后来过了一年,叶秋厌倦了旧地毯,就又买了一个新的灰色的地毯。旧的弃用为抹布。
好一个喜新厌旧。
叶秋喜新厌旧的毛病,早就有了。
一个新东西能带来的新鲜感、温馨感、成就感,大概和丢弃它后,释怀的感受度差不多。
这是什么背信弃义的坏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