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飘落,月桂枝丫也伸了过来,欢迎他? 吴天笑了笑,指尖出现了命泉,弹出一滴,两滴! 月桂树更高兴了,他也感受到了。 “大哥,我也要!”嫦娥吃着金莲子,腮帮一鼓一鼓,还眼巴巴的盯着他。 吴天脑海中浮现出小白兔吃东西的可爱样子。 “好,都有!”吴天的眼神更柔和了,带着宠溺。 月桂树下,三人喝着月露,看着桂花一朵一朵飘落。 说着轻松的话题,画面唯美,岁月静好。 这里与世无争,这里岁月静好。 吴天在太阴星,又呆了很长时间。 两种环境,一种生活状态,都是摆烂,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嫦娥很高兴,嫦羲也高兴,不过已经有了少女的情怀。 会发呆,会失神,有了愁绪! 吴天选择了无视,不过慢慢他也烦了。 然后就走了,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吴天出了太阴星,决定去散散心。 他放眼天地,决定去人族看看。 吴天一步,两步,气息尽数收敛,成了一个普通的人。 他走进人族部落,就连青桑树都没认出他。 经过七八千年的发展,人族已经繁盛了起来。 老人,壮年,青年,小孩…… 最初的那代人已经老了,不过还活着。 因为他们是黄金一代,至少都有一万年的寿命。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