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又一次傻了。
这次是他把我电话挂了,我终是难以咽下这口气。
约他女朋友出来的时候,正好是他回我们一起做项目的公司的那天。因为,我把项目公司的一个数据改了,系统没法运行。那公司火烧眉毛地给他打电话,他连夜坐高铁北上而去。
我知道,他以后肯定会知道是有人故意改了数据,可这又如何?我就是心里难受的总想把他找回到身边啊。
父亲说我这不是喜欢不是爱,而是一种占有欲在作怪。父亲说,我应该早点出国,从这份感情里出来,去看更广阔的的天空,也许就能获得新生。
新生?
我不要,至少是现在,我不要。我还要去试一下,是不是可以把肖枫从那个小姑娘身边抢回来。哪怕他依旧不喜欢我,可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要他和我一起出国,我要她和他分开。
我告诉他的小女朋友,肖枫本可以出国,可是他放弃了。
她不是也喜欢也爱他吗?她不是和肖枫已经同居了吗?他不是为了她可以放弃前途吗?那她难道就不会把肖枫的前途放在心上吗?
我告诉了她,可是,她却依旧淡定。我低估了这小姑娘的心智。原来她比看起来要有思想。
她来的时候,后面跟了两个奇装异服的人。
看着她和那俩个帮手过马路,我心里发笑,这么幼稚的女孩子,肖枫到底喜欢她什么?
难道是幼稚吗?
可事实是,这看起来幼稚的女孩子,远比我想的坚毅。
不屈不挠的她看着我,一点也不气弱。
她竟然说,肖枫的选择都是自己的,她觉得很对。
原来,他俩果然是一对,看问题的角度竟出奇的一致。
我终于明白了喜欢真的含义。
原来,我一直认为对的事,也许他未必看重。
俩个价值观不一样的人,怎么可能碰撞出爱的火花?怎么酝酿喜欢的土壤?
原来,这六年来一直是我在自作多情地以为可以感动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喜欢感动那个人,让他也喜欢上自己。
徒劳。
一切都是徒劳。
在本就不喜欢的自己的人身上深情,就是一份生命的消耗和徒劳。
看着他的她又欢欣愉悦地带着那俩个奇装异服的室友欢实地离去,我坐在咖啡厅里,拿起手机,给肖枫拨通了电话。
我告诉他,数据是我改的,我告诉他,你把系统修改好可以回来了,我告诉他,我见了他的小女朋友,我告诉他,很感谢他给我生命里六年的一厢情愿的体验,我告诉他,我要出国了。寻着自己的喜欢去做事,不会再耗在这里期望一份不切实际的等待。我告诉他,那次在项目公司酒会之后,他喝醉了,我把他带到自己房间,是我不对……因为,这些年来,我实在太喜欢他了,喜欢让我发疯。
原来,喜欢而不得最是痛心;
原来,喜欢而不得释然最是深刻。
我走了,肖枫,你和我的六年在我心里,就像一首老歌,深深印在了我心里,每一句,每一瞬,我都能回味好久,我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这回忆将伴我度过很久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