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说过,要合法的杀一个人,是很难的事。 而要定一个人的罪,也不是简单的事。 就这个案子,光有人证没用,还需要物证。 就算商家、衙役全都指认了,没有找到银子,就是定不了高远的罪。 而事实是真的找不到银子。 按理说高远一年最少能收上来几万两银子,可是这么多钱在哪里呢? 锦衣卫抄了高远的家,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找到,就几块破玉,然后什么也没有。 陈渊皱着眉,在思考着。 他在回想着整个案子。 就在这时,他灵光一闪,他想到了,那些玉就是证据。 陈渊说:“去,把抄家得到的玉拿过来。” “是,大人。” 下人送来了二十多块玉,这些玉每一块的样子都不一样。 可是它们的雕工都是极为的精致,玉料也是和田玉。 如果拿去卖,这些玉佩能卖个一两千两,可是这也没多少钱。 可是陈渊认为它值钱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它的那些花纹。 这些花纹看上去杂乱无章,可是却是有意义的。 当然,陈渊看不出来,他知道有人看得出来。 陈渊换了身装扮,来到了县里的钱庄。 是的,这里也有钱庄,不过不是陈渊开的钱庄,而是本地的商人开的私人钱庄。 虽然在陈渊开钱庄之前,没有钱庄这个称呼,可是类似钱庄这类的机构是存在的。 比如当铺,银铺这类的,从古到近一直是存在的。 后来钱庄出现之后,本地的一些嗅觉灵敏的商人,就联合起来,模仿京城的钱庄,在这里也开了一家钱庄。 他们也是做存钱业务,也是给利息的,不过给得很少,比皇家钱庄低一半左右。 可是就算是这样,还是有许多人把钱存在这里。 没办法,谁叫皇家钱庄还没有开到这里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