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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对峙争吵(1 / 2)

沈蔓蔓可从来没挨过这种骂。

她不是接受不了批评,但是她只接受,在自己确实做错了事的情况下正确的批评,而不接受莫名其妙的盖帽子行为。

于是,沈蔓蔓也学着她用鼻子哼气。

她冷笑一声。

“你教过我什么?三从四德?还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可记得你全身心都扑到沈志远身上去了,怎么,现在还来指责我了?我看你有空不如先去管管你那不成器的儿子吧。”

沈蔓蔓这话说得倒也没错。

眼前这个女人叫李芳华,是沈家的女主人。

或许,她也算不上“女主人”,因为沈家的主人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沈志国。

她其实也是个可怜人,毕竟,在沈志国暴君般的压迫下,谁不可怜呢。

可是她身为弱者却还要转头欺负更弱者,用手里的权力去向沈蔓蔓施压。

以前的沈蔓蔓能忍,可现在的沈蔓蔓,不能忍。

沈家是很典型的极端重男轻女家庭,对他们来说,女儿就是彻底的赔钱货。

所以女儿小时候就要为家庭分担超越自己年龄所能复旦的家务,当一个家庭的免费劳动力。

女儿是不配上桌吃饭的,因为女人根本不配吃到新鲜的美味的食物。

等到女儿长大了,当然就可以拿来买个好价钱了。

就像卖掉一头牛,一只狗,或者一只猪那样简单,轻易。

只要两家人商量好价钱,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

至于女儿本人到底同不同意,这重要吗?

她只不过是个货物罢了,货物是不会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思想的。

而吸干了,曾经那个沈蔓蔓的血的沈志远呢?

当沈蔓蔓只能羡慕地看着大家去上学,连站在教室门口偷听都要被沈志国痛斥“丢死人了”“要不要脸”的时候,他在学校里嬉笑打闹,随手掏出两毛钱说谁当他小弟就把这两毛钱送给谁。

沈蔓蔓躲在树后羡慕地看着他,他身边的同学,还有他手上那两毛钱。

那是沈蔓蔓起早贪黑累死累活捡了半个月柴火才卖到的钱,她也想尝尝那些小零食。

可是某天洗完澡换衣服的时候它不小心从兜里掉出来了,于是这笔钱就落到了沈志国手上。

那天,她挨了好毒的一顿打,好几天都没法从床上起来。

可是就算这样,沈志国还在催她出去干活。

好在当时李芳华也许是良心发现,竟然只是看着躺着床上的她,没有再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隐入黑暗中,好像是干活儿去了。

那沈志远呢?

寄托了沈志国和李芳华厚望的沈志远,在学校甚至连及格都考不到。

他在学校每天就是吃喝玩乐,打架斗殴,招揽小弟。

他好像可以随时对固定的那群人呼来喝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沈蔓蔓知道,这是因为他有钱,他收买了他们。

他为什么有钱?

因为他总有无数理由向沈志国和李芳华要。

沈志远是沈家的宝贝疙瘩,是沈家的独苗苗,是沈家以后王位的继承者,是沈家亘古的荣耀,是沈家不灭的荣光。

沈蔓蔓看着眼前这个女人,虽然这一切都不是她自己亲身经历的,可是当记忆袭来的这一瞬间,她的心里山呼海啸。

她默默在心里念叨,想靠这种方式告诉那个以前的沈蔓蔓。

你放心,这次我一定带你脱离苦海,顺顺利利快快乐乐地过上好日子。

李芳华也被沈蔓蔓的话震地结巴了两下。

以前的沈蔓蔓不是这样的。

她胆小懦弱,唯唯诺诺。

李芳华皱起眉。

“你是长大了,翅膀都硬了是吧?敢跟我大声说话?”

沈蔓蔓想着,反正和沈志国都直接决裂了,也不差李芳华。

更何况,她早就想脱离沈家了。

“我是又怎么样?你以为你谁呢?我为什么不可以跟你大声讲话?”

李芳华胸部的起伏开始变得越来越明显,呼吸速度也显著加快。

“你真是反了天了!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和岳峻站在一起,离他远点,你怎么就不听?你马上都要嫁给程大力了,你又跑到男人堆里去,你还要不要脸?沈家的脸都要被你丢完了!”

沈蔓蔓冷笑一声,突然就冷静下来。

这种人思维已经固话了,她已经被局限了,和她讲道理或者和她争吵都是没有意义,也不会有效果的事。

听了李芳华这番话,她更是想笑了。

“你是不是很久没回村子了?”

沈蔓蔓冷不丁说了句题外话。

这句话把李芳华也搞蒙了,但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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