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第一次杀人,我以为我会紧张,但是我没有,杀人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有人能够抓到我,没有人!
下午路过五金店,突然想起窗框上的一个钉子露了头,晒衣服时老是剐破衣服,要么拔了它,要么锤平它。所以我走进去买榔头,出乎我预料的是,榔头居然有那么多种,它们整整齐齐,安安静静的躺在货架上,分门别类,就像是我化妆时用的粉饼一样色泽艳丽,种类繁多,我看了半天,也难以做出决定。
五金店的老板试图替我解决这个大难题,他说起钉子要用羊角锤,装地板用橡胶锤,砸墙用大锤,我却一点也不喜欢羊角锤,一点也不漂亮,就像是只老的掉光了毛的老山羊,两只角支棱在那里,古板而丑陋,就跟我的光头一样。
我曾经无数遍问那个老贱人,我为什么是这样的,她永远支支吾吾,没有一次给过我答案,一次也没有。从小我就是一个人,我喜欢搬了凳子放在窗前,我站在凳子上隔着铁栏杆看弄堂里孩子玩耍。
他们滚铁圈,跳房子,弹玻璃球,做了弹弓打树上的麻雀,他们从来都不跟我一起玩,他们都欺负我,只因为我母亲不是个做正经活的人。
家里所谓得她的客人来来往往,一般情况下,我低着头进屋,我的家跟别人家不同,四季都拉着窗帘,即使白天也不例外,这个家一直都是阴暗而潮湿的。屋子里的空气与味道也是终年不变,这味道很复杂。
最近我很容易走神,我拿着锤子沉思的样子,吓坏了五金店的老板,他看着我的眼神惊恐的像是一只见了猫的耗子,这是榔头的力量吗?我决定买下它。
二十七块,我给他一张五十的,他转身找零的时候,我死死的盯着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型很不好,一点也不圆,但是他有头发,而发型可以用来掩饰头型,我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想用尽全身的力气,朝那个脑袋砸下去,我好想知道,血和脑浆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会不会也跟石楠花一样?
我终于还是忍住了,店里还有别的客人,这家店离家也太近,进店之前还遇到了弄堂里的邻居,老板敬畏的将找零递给我,不是我的错觉,他大概把我当成了疯子?仅仅是拿着榔头就能让人畏惧?
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杀了我老娘,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每次被画了眉毛之后,她都会给我五毛钱让我去买一个老虎脚爪,金灿灿的老虎脚爪,又焦又脆,上面还刷了一层雪一样的糖霜,又好吃又解馋。
也可能她是唯一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的人,她洗我的衣服,做我的饭,这些我是不会的,我只会化妆。我的钱都存在她那,杀死她之前,她要不给我存折或者密码,这是很麻烦的事情。那就暂时还让她活着吧,还有她的情人。
近年来,她已年华老去,那老生意是做不了了,却学人做起了股票,天天拎着菜篮子打听内部消息,一来二去,还弄了个相好回来,每日里双宿双飞。
我从不跟她的相好说话,老贱人倒也从不逼我叫爸,所以大家也相安无事,这人每日里小酒小菜的不断,这人六十来岁年纪,身体却好的跟小伙一样。
我拎着锤子回到家的时候,门依旧反锁,就如同我童年时候的每一天,血一阵阵的涌向脑子,我只想一脚踹开门,宰了这对狗男女!
突然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想杀人,就去杀吧,你的名字叫做榔头!你将是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连环杀手,他们永远抓不住你,永远!
我没有踹门,我去了打短工的摄影工作室,我决定今天要杀一个人,我要做些准备,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做榔头!这座城市,就是我的猎场!
脑浆闻起来像不像石楠花的味道?好期待啊……
摄影工作室里空无一人,窗户开着,风把背景布吹的刷刷作响,月光洒落在灯架上,钢管反射着月光,就像是一把弯刀,灯架阴影里是凌乱的电线,我拎着榔头随意找了个道具箱坐下。
我有些疲惫,体力似乎过渡透支,我倚靠在墙壁上,脊椎骨被硌的有些生疼。我脑海一遍一遍循环放映着不久之前的画面,八角榔头上有干涸的血迹,红白相间,很像是混合了草莓的酸奶,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它们就像是烟火一样溅射出来,沾到了我的榔头上。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一个将会载于史册的日子,那就是我,我杨立军!我就是榔头!榔头就是我!
我再也不是那个只能把光头埋在膝盖里的瑟瑟发抖的窝囊废了,我可以主宰他人的生死,生与死就在我一念之间,我就是逡巡在领地内的雄狮,我有锐利的尖牙,有破风的爪,我追赶的脚步声,就是死神吹响的号角,杀人的滋味竟然是如此的美妙,仿若登临峰顶,只手可覆天地。
我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但是没关系,明天的报纸将会告诉我她的名字,她不仅仅是我的一个猎物,还是我第一个女人,为什么是她?我问自己,因为我憎恶红色,这颜色就像是我肉里的刺,眼中的钉,就像是地狱中的火焰一样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