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苏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刚才还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不舒服了,难不成真的是被应初晚气到了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还挺好的。
就不用她再费什么心思了,阮玲就会出面解决的。
薄家是什么样的大户人家,怎么可能是那种女人高攀得起的?
“那好,那我就先回去了,阮姨,你也注意休息,实在不行就去医院看看。”
阮玲甚至没有理会她,就自顾自的回了房间。
苏苏看了一眼阮玲的背影,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最终还是离开了。
走出薄家,她还回头看了一眼,总有一天她会成为这里的女主人。
那个应初晚,想都别想!
阮玲来到了三楼,走向了其中一个锁着门的房间。
她已经许久没有踏进过这个房间了。
她拧开门把手,走了进去。
这个房间布置的非常少女风,不仅床上有很多毛绒玩偶,就连床都设计成了公主床,还有水晶珠帘。
这是应初晚以前住的房间,即便她失踪了八年,这里也依旧跟以前一模一样。
用人会每天来打扫,定期换床单。
虽然知道应初晚未必会再回来了,可是阮玲和薄远都想保留有关应初晚的一切。
他们是真心把应初晚当成自己家的孩子来看待的。
更何况,应初晚的父母,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他们不仅没能照顾好他们恩人的孩子,还把这孩子伤得遍体鳞伤。
她走到其中一个书桌前,拉开了抽屉。
抽屉里摆放了几本相册。
相册上都已经落了一层薄灰了。
她用手擦了擦相册上的灰,之后翻开了相册。
应初晚是五岁那年来到她家的。
她从小就是一个非常乐观开朗的孩子。
即便知道她的爸爸妈妈已经牺牲了,缺一就可以不哭不闹的很懂事。
她的父母都是军人,她身上似乎也有那种军人的坚毅不拔。
从小到大就像是小太阳一样,温暖着所有人。
五岁的薄暖长得非常漂亮,虽然胖乎乎的,但是却像个小洋娃娃一样。
她的眼睛特别大,睫毛特别长,而且还是上翘的那一种。
她的皮肤很白,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以前胖胖的时候,倒是挺明显的,现在瘦下来了,反倒是没那么明显了。
她的头发小时候是有点自然卷的,阮玲特别喜欢给她扎各种各样的头发。
每次把她带出去,都会被人围观。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个混血洋娃娃,可实际上,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
可能是她的祖辈有少数民族的基因,所以她的长相会比很多人更有异域风格。
阮玲第一次看见这孩子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她。
可能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父母是他们的恩人,更多的是这孩子真的很讨喜。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一转眼都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
如今的应初晚,早已落落大方,只可惜,再也不是他们的暖暖了。
她不仅把姓氏改成了她父亲的姓氏,就连名字也改的跟以前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只要一想到这里,她觉得呼吸都是痛的。
应初晚这几天一直忙得不可开交。
每天不是去见客户的路上,就是忙着去应酬。
她甚至都很少来公司了。
别人做一个项目,都是有一个项目组打配合的,每个人都是分工合作的,相对没有那么辛苦。
虽然这个项目,对于薄司珩的公司来说是小项目。
可是对于很多中型企业来讲,这也是一个价值不菲的项目。
她不仅要跟其她的中型企业竞争,还要把所有的工作,全部都自己一个人包揽了,每天忙的甚至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为了赶时间,有的时候就随便买个三明治或者汉堡对付一下。
有好几次,她一整天都没吃饭,直到饿到肚子疼,才想起来一天都没有吃饭。
就这么连续跑了将近两个月,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今天晚上又去应酬,陪着客户喝了不少酒,她都没怎么吃东西,莫名的觉得有点胃疼。
但是她也没有特别在意,结果晚上就急性肠胃炎了。
她疼的完全直不起腰来,只能拨打救护车的电话。
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很快就给她打了点滴。
恰巧赶上魏鑫驰今天值班,正好看见了应初晚被送到医院,他立刻也跟着来到了病房。
看了一下她的检查报告,魏鑫驰的剑眉几乎都皱成了一个川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