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暗叫不好,他马上腾出一只手,去摸腰间的镜面匣子。
这五个警察之中,只有他是配枪的,另外四个人,只是巡警,他是这几个人的头儿。
自从南广场这里出现了传单,他们南广场的警署署长,就把这项任务交给了他,由他带队,抓捕反满抗日分子。
和他估计的一致,这不过是几个毛头年轻人,根本不值得兴师动众的,所以,他只带了四个巡警,就来此蹲坑了。
运气还不错,第一天,就让他们捉了个现形。
虽然两个年轻人也十分桀骜不驯,但很快就被他们五个人控制住了,谁能想得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而且,一出手,还就十分的凶悍,连着击倒了自己四个手下。
这可是一个硬茬子,为了活命,只能动家伙了。
警察将匣子抢抄在手中,拇指搬开保险,正准备朝来人点射,那知道,就在这时,身下的那个人,趁他放松自己的瞬间,猛地一咕噜,从他的身下滚开。
他的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虽然手中的枪击发了,可是子弹却贴着丁力的腿边飞了过去。
枪声一响,这名警察本以为,对面这个对手,会马上抱头鼠窜的。
可他想错了,这个人非但没跑,反而一进身,一伸手抓住了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