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有不少的减速带,袁静云走得有些小心,怕太快了,会摔跤。
陆景发现了,“要不要去买双鞋?高跟鞋走路应该挺累的。”
“你不懂,高跟鞋好看。”
袁静云才不要换,她要是换下来了高跟鞋,在陆景面前就矮了一头了。
袁静云昨天就发现了,陆景很高。
穿上高跟鞋,能显得更加有气势一点。
而且,女孩子穿高跟鞋才好看好不好?
陆景这个直男,自然不懂这些。
“我来帮你拎吧。”
袁静云见着陆景要帮自己拎包,自然乐意了,把包递给了陆景。
袁静云有些懊恼,早知道,陆景要帮她拎包,她今天应该拿上自己最贵的包。
袁静云不知道的是,就算她背上自己最贵的包,陆景也看不出来这些。
陆景对女孩子的奢侈品这些,是完全不懂的。
找了个店,陆景直接让对方拿了最新款的手机,把自己旧手机的卡塞了进去。
至于旧手机,陆景却没扔,放进手机袋里,也算作个纪念吧。
毕竟,这个手机,是陆景拥有的第一个手机,也是他父母给他买的。
“走吧,去楼上看看。”
一楼是数码产品,二楼则是男装,三四楼是女装跟珠宝这些。
袁静云说自己的眼光好,会搭配,真不是吹牛的。
所以一进男装店,袁静云就帮陆景开始挑衣服。
一开始,袁静云还想着搭配法,什么颜色,什么款式搭配在一起好看。
只是看着陆景试穿了几套后,袁静云才发现,她的搭配法,完全不起任何的作用。
没有办法,陆景实在是太帅了,身材又很好,气质也一级棒。
不管穿什么,陆景都非常好看。
就这么说吧,披个麻袋也是好看的。
一旁的店员眼底满是星星,看着顾客换了一套,又一套,彩虹屁吹个不停。
真不是谎话,实在是,不管穿什么,都超级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