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荷摇了摇头,她有“裸眼看诊”天赋,能清晰看见人体骨骼血管走向,也自然能分清兔子的碎骨。
但她只大致看了一眼,就关闭了这项才能。
“比试自然得公平,我也有自己的秘技,比你获得的信息只多不少。”
孟寒轩这才正儿八经地看了她一眼,他并不废话推辞,直接动手。
两人收敛心神,不约而同拿起自己手中工具。
顾荷先给兔子麻醉,然后止血消毒,清楚掉附在皮肉中的血迹和碎骨,找到断肢,小心归位,并用特殊材质固定好,缝合伤口。
如绣娘般精巧灵活的穿针引线,一举一动自然精妙,仿佛她手中的不是兔腿,而是一样一件待绣的丝绸。
另一边,孟寒轩并未用药水消毒止血,只是用一根绑带扎在兔腿上方,略微用酒清理过兔子身上血迹后,就开始认真挑出碎骨,并用独特的材质补充碎骨空缺处,固定好兔骨后,开始缝合。缝合动作敏捷又迅速,比顾荷只快不慢。
相同的是两人成竹在胸,都没研究碎骨,每个动作精准快捷,没有一个多余的举动,仿佛对骨骼把握了然于心。
不同的是,相比顾荷那边的干净规律,孟寒轩手中的兔腿血肉模糊,像是残忍的屠夫,与艺术一点不搭边。
“好了。”
“好了。”
两人几乎同时放下手中道具,孟寒轩比顾荷快一息。
围观百姓长出一口气,之前他们绷着神经看二人比试,大气不敢出。
终于,有人迷茫问:“谁赢了?”
“孟神医吧,我感觉他比顾大夫快一息。”
“可顾大夫的兔腿更干净,不像孟神医那个……而且他兔腿上的绑带都没拆。”
“有谁懂医术的给评评?”
“......”
“我输了。”
不想孟寒轩主动认输。
“为什么?”
“这不可能吧。”
“我明明看见孟大夫最先缝好伤口,他怎么会输呢?”
来自人群中的三连问。